滕州市图书馆开展贯彻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活动
发布日期:2017/12/30 15:17:36 浏览次数: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(以下简称“公共图书馆法”)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2017年12月28日,市图书馆集中全体工作人员系统学习公共图书馆法内容,全面认识公共图书馆法的精神内涵,并对公共图书馆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结合本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,我馆围绕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开展一系列学习和宣传活动,在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和LED显示大屏上积极宣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,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全面解读,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。
我馆将以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契机,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,紧密结合图书馆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,抓好贯彻落实工作,切实履行好图书馆职能职责,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,注重服务效能,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,以快捷、高效的服务功能,让人民群众免费、均等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文化发展成果和公共文化服务。